教育部:三好生在高考录取时不再享有特权
2005年5月21日    时间:2005年5月21日 浏览数: 打印

  教育部规定三好生不再享有优先投档权 高校称同等条件下仍会优先考虑三好生

  连日来,本报高考咨询热线不断接到市民询问:“为什么往年三好学生录取时可以享受优先投档,今年却没有这样的特权了?”“是不是广东省的特别规定?”对此,广东省考试中心和广州市招生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考录取三好学生不再享有优先投档权”是今年国家教育部的最新规定,广东省只是按规定执行,预计今后高考加分政策只能紧不能松!

  相关文章:别让高考“加分”玷污了三好学生

  思想品德突出也不享特权

  根据往年高考录取规定,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在同等情况下可享受优先投档。但是,今年只有“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到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及现役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录取的特权,而在去年“高中阶段受地级市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政治思想品德方面突出事迹的;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都享有同样的特权,今年一概取消。

  三好学生不需靠照顾升学

  广州市各中学的教务部门负责人对优惠政策的改变似乎颇能理解。市六中和三中的教导处主任告诉记者,取消优惠政策对中学今年高考的考生影响并不大。因为根据历年来的升学情况看,能够评为地级市以上“三好学生”的学生,整体素质比较高,一般不需要依靠优惠政策,也能考入理想大学。

  高校录取优先考虑三好生

  不过,暨南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招生办主任表示,目前不太清楚优惠政策取消的情况,但学校会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暨大的庄主任说,无论政策取消与否,学校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仍会优先考虑三好学生,毕竟这些学生的综合素质较高。

  此外,记者了解到,往年按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符合某些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决定,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包括湖北、福建、北京在内的多个省、直辖市都有面向三好学生的高考优惠政策,但优惠条件和优惠程度不尽相同。目前,全国多个省市均已取消对三好生的“特权”。

〖信息来源:www.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