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师工资发放将纳入公务员体系
2000年10月3日   时间:2000年10月3日 浏览数: 打印

  香港中国通讯社北京10月2日电 据悉,为解决一些地方出现的教师工资发放困难的实际问题,国务院决定把教师工资发放纳入公务员工资发放保障体系中统一组织实施。

  有关人士最近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将建立教师工资专户,县级财政收入和各项补助首先按编制内教师工资额划入工资专户,确报教师工资发放的资金来源。各省财政部门要负责这项工作的监督和落实;对财力不足、难以落实的县,省财政实行专项转移支付办法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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