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至立强调教育督导要针对社会关注的教育问题开展工作
2000年10月17日   时间:2000年10月17日 浏览数: 打印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人民日报记者毕全忠新华社记者尹鸿祝)教育部近日聘请了69名第六届国家督学,并于今天在京举行国家督学工作会议。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在会上强调,教育督导是保障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保障教育目标实现的有效机制,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实行宏观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教育督导工作必须加强,要针对社会关注的教育问题开展工作。

  据介绍,我国现代教育督导制度自1986年建立以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紧紧围绕贯彻义务教育法和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与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年初,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教育督导团更名为国家教育督导团,明确了我国教育督导督政和督学相结合的职责,提出了教育督导要保障素质教育实施和教育目标实现的要求。

  陈至立指出,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五”期间,我国的教育观念、教育制度、课程教材体系、教学方法、教育手段、教育模式等,都将发生深刻的变化。教育督导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目标,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工作。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要继续做好“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把“两基”继续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巩固成果,使“两基”人口覆盖率有所提高;二要针对教育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导工作,当前要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把乱收费问题作为督查的内容之一;三要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要建立督政、督学相结合的区域性推进素质教育的检查、评价制度,使素质教育的有关改革措施落实到每个乡镇、县区和地市。

  国家总督学柳斌主持会议。教育部副部长王湛、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新华社 200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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