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考满分作文涉嫌抄袭 与他人发表作品雷同
2004年6月22日    时间:2004年6月22日 浏览数: 打印

  “高考满分作文《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是抄袭的!”昨日中午,巴南区一胡姓读者向报社反映,这篇作文与《微型小说选刊》的2004年第九期41页上的文章惊人相似。重庆新闻出版局版权处负责人看了两篇文章后认为,考生存在抄袭行为。

  胡女士介绍说,满分作文《我是一只想死的“老鼠”》越看越熟悉,最后猛然想起不久前购买的《微型小说选刊》中也有这么一篇文章,细心的胡女士拿出来一对照被吓了一跳:语句结构几乎一模一样。

  “我认为这是抄袭行为,”重庆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处负责人在对比看完两篇文章后表示,“引用他人作品成为自己作品的实质部分,就构成抄袭”,该考生行为符合这一特征。

  本次高考阅卷的指导委员左老师介绍,作文阅卷的评分中有很重要的一条:不得抄袭。如果证实是抄袭作文,将被判为四等作文,只能得0—10分。

  

〖信息来源:www.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