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为民办教育开“药方”
2004年11月29日    时间:2004年11月29日 浏览数: 打印

  民办教育是长春教育发展的新生儿,与公办学校相比,起步晚,办学条件差,生源素质不高,生存举步维艰。长春市政协委员们经过深入调研,昨天召开专题议政会,为促进长春民办教育提了一些建议。

  办学“公益化”不能牺牲“质量”求“数量”

  病症一: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民办学校在“办学条件差、师资匮乏”的情况下,“仓促上马”,结果学校管理混乱,教学水平低;一些民办学校不顾自身实际,一味贪大求高,急功近利弄虚作假,造成自身声誉的贬损,比如为了吸引学生对社会作出很高的承诺,突出升学率,结果承诺兑现不了,引起家长和社会的不满;还有的民办学校则降低收费、降低分数线,导致生源质量差。

  委员“药方”:如果学校办学者没有长远目标,偏重经济效益的经营动机,势必造成办学的短期行为。民办教育的投资者与管理者,应“公益化办学”,不能盲目扩大规模,不能牺牲“质量”而求“数量”。学校应始终密切关注社会的就业状况,结合自己条件,进行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使学校的整体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完善,让学生能够顺利就业,赢得市场。

  产权要明晰 避免“家族式”管理

  病症二:民办教育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办学行为不规范问题比较明显。一些二级学院存在产权不清,体制不畅的问题。此外,少数办学机构中“家族式”“家长式”的管理方式还比较严重。民办教育发展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遇到超出教育部门职权范围的社会问题,教育部门往往无能为力。

  委员“药方”:民办教育立法要提上议程,特别是产权归属问题,营利性问题以及内部管理问题。健全校内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健全监督机制。

  建议以股份制的形式从法律上明晰产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实行董事会管理下的校长负责制,避免“家长”或“家族式”管理,保证学校实现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

  教师“上课”持证 设“教师人才市场”

  病症三:民办高校教师队伍不稳定、层次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学校甚至没有自己的专职教师队伍。教学观念落后、实践环节薄弱。

  委员“药方”:建立健全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创设教师人才市场,保证获得资格证书的教师,能够在各学校间、在教师与非教师岗位合理流动,弥补单纯市场调节的局限。健全民办教师的社会保障机制,保证教师在人员编制、工龄、职称评定、评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公积金等方面的合法权利。

  “把脉”市场需求 杜绝“用非所学”

  病症四:经费不足是制约民办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时至今日,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主要是靠学费支撑学校的办学。从目前国家财政收入的状况看,民办高等教育如果不在办学思路及广辟财源方面走出一条新路,经费不足的问题将永远难以解决。

  委员“药方”:民办高校如果以市场的需求来构建全新的课程体系,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和专业,民办高校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就设置什么样的专业,市场前景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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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长春市民办教育学校39所,在校生近2万人;非学历教育机构300多所,注册学生3万多人,年培训35万余人次;个体幼儿园591个,其中城市282个,在园幼儿9471人,县城309个,在园幼儿12685人,民办教育已成为长春市教育发展新的生产点,推动了长春市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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