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农家子弟的悲与喜:陈康华已是第二次被大学录取
江西省遂川县盆珠乡大屋村是个人口上千的大村,但读书娃考上大学的寥寥无几。村里的陈康华今年考上了大学,但陈家人没有一丝喜色。
陈康华已是第二次被大学录取,他考上了江西农大宜春分院。高考成绩不够理想,他在参加高考期间正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家人正在遂川县法院与县邮政局对簿公堂。
去年的高考对陈康华来说简直是一次灾难。他的家境并不宽裕,哥哥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外出打工,姐姐也没读完小学,一家人把希望全寄托在他的身上。4年前他以优异成绩考上遂川县中学,使家人喜不自禁。3年高中,他狠下功夫,去年高考考了436分,超过地专录取分数线。父亲陈梅生将庆祝宴酒都准备好了,只等大学录取通知书一到,便在村里摆上几桌酒庆祝一番。
然而,一直等到9月中旬,也没有半点被录取的音讯。他开始灰心丧气,将所有的课本全部烧毁,发誓不再踏进课堂。父亲却东拼西凑,为儿子准备了2900元补习费,加上哥哥姐姐的劝说,陈康华又鼓起勇气踏进了县政协补习学校。
今年4月,他准备再度报名参加高考时,却意外发现自己去年已被江西农业大学吉安班录取,通知书在邮寄中丢失,档案也早被农大提走……
代收邮件16年:郭昭海不知签收邮件要承担责任
郭昭海的杂货店设在村委会隔壁,陈康华去年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就是他签收后丢失的。
56岁的郭昭海曾担任村里的会计,16年前修水库时砸伤了腰,村里照顾他,将村委会的一间土坯房无偿租给他开了个杂货店。他经常义务帮着村委会做些事情,像收发信件、报纸等等。时间一长,乡邮政代办点的投递员就把他当成村里的邮件收发员,把各种邮件往他店里一放就完事。而他也只是将邮件往柜台上一搁,等着村民来领取。
郭昭海说,去年9月17日确实收到一封陈康华的挂号信,是投递员胡子楠送来的。他在一张收件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这封挂号信放在柜台上,过了几个月都没人来拿。在一次清扫时,他将一些废旧物品烧掉了,可能也烧掉了那封挂号信。
杂货店离陈家不远,且陈康华的母亲肖雨香就是村里的妇女主任,经常从杂货店门口经过,他为什么不告诉她?
郭昭海说:我从来不给别人送信,因为我是不收一分报酬的。我只管收信,信件遗失概不负责。
今年4月,陈梅生曾找郭昭海查问过挂号信的事。后来盆珠乡司法员郭源才出面调解,要郭昭海赔偿陈梅生为取回儿子的档案所花的费用。他说:我根本不知道签了字就要承担法律责任,邮递员从来也没跟我说过,凭什么要我赔偿?
为了查找儿子的档案,陈梅生跑了4趟吉安,花费了近千元。儿子原本今年补习一年就是冤枉的,花了近5000元不说,还白白耽搁了一年时间。他越想越窝火,一纸诉状将遂川县邮政局及村民郭昭海告上法庭。
向法律求援:陈康华拿到出人意料的判决结果
遂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受理了此案。经过1个多月的审理,7月14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使陈康华当场晕厥:“……驳回原告陈康华要求被告遂川县邮政局赔偿损失的请求;由被告郭昭海赔偿原告陈康华损失人民币5元……”610元受理费中的410元,要由陈康华负担。
陈梅生觉得很不公平。8月13日,陈家上诉到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有法院人士告诉他们,再上诉,照样赔你5块钱。
遂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肖晓云说,当时对如何判决产生过重大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应按《民法通则》有关条款进行判决,判被告按照产生的后果损失据实赔偿。另一种观点认为此案涉及邮政部门,应按《邮政法》规定判决,即“挂号信每件赔偿5元”。
双方观点争执不下。审判员郭建军到处查找法律条文,查阅法制报刊,没能找到相同案例。一个多月的时间未理出头绪,此案被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委员会一致认定:按照法律冲突规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民法通则》与《邮政法》是同一层次法律,因此这起民事案应该按《邮政法》有关规定判决。
院长钟书发特别强调,在审理过程中未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判决是否公正应该属于我们对法律认识水平问题,或者说不同法律之间存在不协调的问题。
令人费解的是,既然按《邮政法》有关规定赔偿,赔偿者却并非邮政局,而是与邮政局毫无委托关系的郭昭海。
邮政局大喊其冤:怎么把我们扯了进去
遂川县有50多万人口,绝大部分居住在农村,全县380个行政村的书信邮件往来都由县邮政局统一管理。大一点的乡镇,都有邮政所。一般乡镇,特别是靠近县城的乡镇,只设立邮政代办点,代办员均系当地聘请人员。
盆珠乡共13个自然村,设了两个代办点。胡子楠就是其中一个代办点的代办员,负责6个行政村的信件投递,大屋村就属于他投递的范围。和不少代办员一样,胡子楠在每个村都找了一个固定投递点,不论普通信件还是挂号邮件甚至汇款单都往投递点一放了事。需要签收的,就让代收人签个名。所谓固定投递点就是一些食杂小店。店主人为了吸引顾客,很愿意承担这种无偿义务。不过他们多半只管收不管发,邮件什么时候到接件人手中,全凭接件人的运气。
在遂川县邮政局的墙壁上,“人民邮电为人民”7个大字引人注目。局长张卫华说起邮件丢失事件,显得满腹牢骚:这事根本同我们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不可能将邮件送到每一个村民手中,遂川县有50多万人口,我们哪有这份精力?
因为邮政局“没有精力”,很多村民就无法及时收到邮件;而丢失邮件所产生的一系列严重后果又同邮政局“一点关系也没有”。那么,村民们的权益靠谁来保障呢?
专家评述:部门法的运用是否存在垄断性保护
陈康华民事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后在社会上引起各方面的关注,一些专家、律师也议论纷纷:
江西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永平律师认为,《民法通则》是基本法,《邮政法》是部门法,两部法律不是同一层次。一些部门法是依据《民法通则》来制定的,根据法律适用原则,此案应以《民法通则》为适用法律。
南昌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季青华律师指出,从法律效率来看,《民法通则》高于《邮政法》,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存在一些漏洞。目前,从有些地方类似个案的审理判决来看,部门法的运用还存在一种垄断性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