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十一五"四川省教育技术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棠湖中学科研室  时间:2006年2月27日 浏览数: 打印

   接川教馆[2006]01号文件的通知,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2006-2010)》的精神,凡符合《"十一五"四川省教育技术科研课题指南》(附件2)和《四川省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要求的老师,可以进行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在3月13日以前交科研室。需要填写的申报表在棠湖中学主页/教改科研/空白表格内下载。

  请老师在棠湖中学主页/教改科研/制度规范内查看:《"十一五"四川省教育技术科研课题指南》(附件2)和《四川省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

   棠湖中学科研室

   2006-2-27

  附:

   关于组织申报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十一五"四川省教育技术课题的通知

  各市、州电教馆: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十一五"全国教育技术研究规划(2006-2010)》,结合我省实际,我馆制定了《"十一五"四川省教育技术科研课题指南》(附件2)和《四川省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按照《四川省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组织本地区教育技术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有研究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申报"十一五"教育技术课题。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或四川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应申报省和国家级教育技术研究课题。

  凡承担"十五"期间省级和省级以上教育技术课题的单位,须结题验收后,才能申报"十一五"课题。

  二、申报办法:

  四川省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由各市、州电教馆统一组织推荐申报,省电教馆组织评审、确定,并择优遴选一批报送中央电教馆确立国家级课题。

  三、申报材料:

  1、填报《课题申请o评审书》(附件3)一式6份、研究方案1份。

  2、根据课题管理办法,每项课题的申报评审费为 200元。

  四、报送时间、地点:2006年3月15日以前将申报材料和评审费报送到省电教馆研究室,过时不再受理。

  地址:成都市学道街42号(610012)

  联系人:袁红,Tel:028-86673203,E-mail:yuanh2002@163.com。陈守常Tel:028-86721266,E-mail:chensh@scxxt.com.cn。

  本通知可在 "hppt://keti.scxxt.com.cn"查询。

  附件:

  1.《四川省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办法(修订)》

  2.《"十一五"四川省教育技术科研课题指南》

  3.《四川省电化教育馆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

   二00六年一月十三日

  

〖信息来源:四川省电化教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