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第十一届普教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  时间:2006年2月13日 浏览数: 打印

  关于《成都市第十一届普教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接成教研[2005]1号文件通知,凡符合以下《实施细则》要求的科研著作、科研论文在3月1日以前,按要求交学校科研室,需要填写的申报表在棠湖中学主页/教改科研/空白表格内下载。

  附:成都市第十一届普教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摘录有关部分)

  有不清楚的老师,请到科研室查询文件。

    科研室

    2006-2-12

  《成都市第十一届普教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一、 评奖对象和范围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的时限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在这期间,凡我市普教系统教育工作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第一版印刷的时间为准)的有关普通教育方面的学术专著、教育科普读物,以及在省级(含成都市)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公开或内部发行的报刊上(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中)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等科研成果(以出版或刊载时间为准),均属评奖范围。另外,不宜在报刊上发表的调研报告、对策建议,确有较高社会价值和应用价值,并已被县级以上的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所采纳,并经采纳部门出具证明,也可参评。

  二、 申报、评审程序和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1日(邮寄以邮戳为准)。申报者填写《成都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两份(附样表,可复印),连同报送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五份(专著类交原件;论文类应交一份原件,其它可交复印件,但复印件必须包括发表报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交学校科研室后再上报。

  三、 评奖数额和奖励

  本届评奖数额为一百项左右,其中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获奖成果由成都市教育局、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教育学会联合颁发获奖证书,作为考核、晋级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称的参考依据。属于多人合作的成果发给联名证书。

  

〖信息来源:成都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