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生司司长瞿振元:保送生制度缘何修改
2001年3月8日    时间:2001年3月8日 浏览数: 打印

  

  □保送生制度的病根在于社会腐败现象的蔓延;

  □“一压两严”,“软标准””换成“硬指标”,弄虚作假将无可乘之机;

  □取消指标分配,变“数量控制”为“质量控制”;

  □再好的“经”也怕“歪嘴和尚”念,杜绝腐败还须加大监管力度

  

  问: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近几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的工作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使得原本招生人数占整个高考考生总数比例并不大的保送生制度,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据了解,今年教育部在研究改革保送生制度时,曾有人建议,是不是干脆考虑取消保送。但我们看到最终出台的改革方案还是保留了这一制度,那么您认为保留保送生制度的必要性在哪里?

  答:我国于1984年开始实行保送生制度,当时的初衷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三好”,减轻学生升学考试的负担,使素质全面、优秀的学生能进入比较好的学校深造。

  保送生工作头几年进展得较为顺利,对所保送学生的全面素质,社会评价都是比较好的,保送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功。之后在此基础上规模、数量不断扩大,招生人数有所增加。其中包括一些大学希望中学里的学生骨干进入到大学,成为大学里的学生骨干,也包括为了保证师范生的质量,增加了师范类保送生的数量。客观地讲,过去十多年里,保送生制度作为对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的补充,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在保送生工作中也存在着明显的问题。首先,是给社会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以可乘之机。一些人利用权力、关系、金钱,把并不优秀,甚至不合格的学生通过各种方法塞给大学,大学承受着很多压力。也有个别高校不讲原则,用保送生制度搞所谓的产、学、研结合,把保送生工作与高收费、乱收费搞在了一起。第二,从中学这个环节来讲,存在着在应试教育指导思想下,片面追求升学率,“推良不推优”的现象。第三,高校在保送生工作中投入了过多的人力、物力,并且出现了少数高校为争夺生源展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何冷静清醒地处理保送生制度出现的这些问题?在去年湖南隆回一中弄虚作假案件被曝光后,我们按照基教部门和社会多方面的意见,决定走“兴利除弊”的路子。保送生制度作为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制度的补充,应发挥其积极的一面,使得全国整个的招生制度更加完善。同时要严格各种管理措施来杜绝不正之风的影响和干扰。所以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产生了今年的保送生制度,按照“一压、两严”的精神进行工作:压缩规模,严格标准,严格管理。

  问:您刚讲到压缩规模的问题,新出台的保送生政策,一下子将全国的保送生规模从去年的两万人压缩到今年的5000人,这个压缩比例是怎么确定的?这个举动会不会太大了?

  答:规模问题是和标准问题紧密相联的,按照今年确定的保送生条件,合乎条件,具有资格的学生也就5000人左右。同时要看到80年代中期设立保送生制度时高考录取率只有25%左右,毛录取率也仅为3%左右,保送生制度的出台在当时有缓解一部分学生升学压力的重要作用,而现在我国的高校录取率达到了57%,毛录取率也已达到11%以上,上大学的压力较之80年代已经大大减轻,所以压缩保送生数量是有道理的。

  问:今年改革后的保送生制度与往年相比在保送条件、保送标准上有哪些调整和改变?

  答:现在保送生的管理比以前有明显变化。第一,保送生的标准比过去更为严格,也应该理解为更加明确和更加具体,这种标准不会有很大的歧义。这样明确标准之后,可以断绝社会上一些人借保送生制度搞不正之风的路子。过去笼统地讲优秀、优良,标准不明确,容易让不正之风有机可乘。今天我们改革保送生制度,把过去的“软指标”变成了“硬指标”,变成了老百姓都可以把握的标准,使一些人想借机走后门,搞腐败,没有可乘的条件和机会了。老百姓都明确的事情就比较好做了,也便于社会监督。

  今年的保送生制度与往年的另一不同之处在于:今年的保送生没有用分配指标的办法,具体的保送标准实际上已经限定了资格,谁具有这个资格,谁就有可能被保送,这样就改变了过去用计划分配的办法,从“数量控制”变成了“质量控制”。同时今年政策的制定也充分考虑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

  问:今年出台的新政策在保送标准上确实比过去更为明确、具体,但有一点我们也看到,今年的政策里仍旧保留了一项相对较“软”的指标——“省三好生”,您认为这项标准的保留会不会在今后的实际操作中滋生出新的腐败?

  答:为了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各省市都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很多省市根据当地的情况对这些学生采取了在高考成绩基础上加分投档的鼓励措施,这些措施各省市还可以继续做。今年改革后的保送生制度中提到的“省三好生”,是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在原有评选三好学生基础之上评选的“省级优秀学生”,其数量只占当年应届毕业生数量的万分之一。拿全国来测算的话,全国应届毕业生数量是400万人左右,那么可能评选出来的省级优秀学生的数量也就只有400人左右。从400万应届生中评选出的这400名学生,应当是综合评价最优秀的少数学生。评选“省级优秀学生”是为了加强中学德育工作而提出来的,我们在招生工作中应予以衔接,予以鼓励和引导。

  当然在评选“省级优秀学生”时,也要严格标准,严格管理,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问:从招生管理工作的角度来讲,保送生的录取工作主要有“三权”:中学的推荐权、高校的录取权、省市招办的审批权。新的保送生政策强调要规范保送工作程序,请问新政策将如何在制度上保证录取的公正性?

  答: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强调保送生录取工作的程序性,一定要按程序办。你说的三方面权力也有一个制约和制衡的问题。一定意义上说,程序就是制约和制衡。所以严格按程序办事就可以有效地堵塞漏洞;二要强调增加透明度,新的保送生政策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保送生录取名单必须“校内上墙,校外上报”,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始终强调保送条件决不允许在今后贬值,要谨防放松标准、随意扩大数量的现象发生,坚决反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使政策走样的行为。

  前几年个别高校在保送生录取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该发生的问题,我们重申了有关纪律,重申坚决反对利用保送生制度搞高收费、乱收费。

  现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日益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正在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公平意识正在不断增长,这是历史的进步,是一件大好事。要求教育更加公正、公平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教育界的各项管理制度,都应当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不光是保送生的工作,而且是整个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都要做到更公开、更公正、更公平。所有的招生考试的干部、工作人员都应该以“三个代表”的要求为指导思想,作好今年的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