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出:教师轮换制可根治“择校费”
2003年8月5日    时间:2003年8月5日 浏览数: 打印

  这几天,晨报的有关“学校收取择校费”的报道深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昨天从事教育研究多年的老专家何宁博士指出,对学校校长及教师在学校之间实行轮换制,可彻底根治家长择校,家长不择校,择校费自然就消失了。事实上,我国大连今年就实行“强校”校长和骨干教师要到“弱校”任职和交流的政策,以从根本上扭转择校风。此举值得我省借鉴。

  何博士说,教师轮换制也不是什么新鲜东西,日本为均衡教育资源,让国民尽可能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早已推行教师和校长由政府机构进行定期轮换调整的制度,且运作成熟。日本的中小学教师都由高等教育机构培养,并拥有教师资格。公立学校的教员属于国家公务员,一般3至5年内,各校间进行师资轮换调整。日本的教育法规规定:一个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不得超过5年。通过师资轮换调整,保证了各校间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的相对均衡。日本重视校长的经历,一般到50岁左右,才有可能出任校长。校长任期2年,连任者,需在校际之间轮换。从校长到教员的轮换制,既保证了各中小学教学管理与教学水平的均衡性,又有利于各校办学经验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