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综合分在700分以上者可补报志愿
广西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前发出公告:部分高分落选考生可在广西各市县招生办补填志愿。
这一规定是针对因身体受限和填报志愿不当等原因而落选的高分考生而制定的,其具体规定为:理工、文史、外语三科类考生高考综合分在700分以上者(含700分)可补报志愿;每个落选考生可补报3个广西区属本科院校志愿,广西区属本科院校共11所,分别是: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学院、广西师范学院、桂林工学院、广西中医学院、广西工学院、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和玉林师范学院,补报的专业志愿必须是《广西2000年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分校、分专业招生目录》公布的专业;补报志愿到8月27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