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资助贫困大学新生 发放路费和首月生活费
2003年8月1日    时间:2003年8月1日 浏览数: 打印

  7月29日下午,当得知政府助学工程将帮助解决女儿上大学的部分费用时,陕西重型机器厂下岗女工李建英热泪盈眶。在当天召开的陕西省救助困难大学新生新闻发布会上,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表示,将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发放入学路费和第一个月的生活费,确保贫困新生顺利入学。同时还承诺,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让一名高校学生因贫困辍学。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教育厅、总工会、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共同决定:对今年招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实行发给路费和入学后第一个月生活费的政策。

  据了解,这次资助的农村贫困新生,包括由扶贫部门认定的年人均收入在625元以下、未解决温饱的特困家庭,以及由地方教育、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或遇到天灾人祸的困难家庭,其子女被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统一录取,因生活特别困难不能如期到校就学者。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当地县以上扶贫、民政和教育部门统一审查,并出具书面证明予以认定。被省内普通高校录取的每人一次性补助300元,被省外普通高校录取的补助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