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师将接受普通话培训
《南方日报》 2000年10月29日   时间:2000年10月30日 浏览数: 打印

  对教师普通话进行培训,使其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是广东省今后3—5年内语言文字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笔者10月28日从在深圳举行的广东省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中获悉的。

  据介绍,今年2月,国家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到2005年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但广东省很多教师都用方言进行教学,在农村地区小学这种现象尤其普遍,很多孩子都讲不好普通话。因此广东省教育厅、省语委把开展小学教师普通话比赛作为第三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对教师普通话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