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调高部分高等教育学费
本报讯 记者王可报道: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该省部分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即一部分普通高校学费标准不同程度上调,今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将按新标准缴费上学。
这次调高学费标准的范围仅限于普通高等教育,具体是:文史、财经、管理类本专科专业3800元/学年,理、工、农、林、地矿、体育、外语类本专科专业4300元/学年,医学本专科4800元/学年。中山大学等8所“211工程”建设院校的学费标准可上浮2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4所院校的学费标准可上浮10%。普通高等学校的专科专业具有高职教育属性的,也可以执行高职专业的学费标准。艺术院校专业、高等职业院校和普通高职专业的学费标准维持不变,成人高校普通高职班学费标准维持不变,各种类型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费标准也维持不变。
高校的住宿费标准也有调整,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分别为500元、750元、1200元/学年。属于社会筹资建设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不得超过1500元/学年。但总体上住宿费标准与去年基本持平。
据了解,广东省这次调整后的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与江苏省同类教育学费标准大体持平,低于北京、上海,高于部分经济欠发达省(市)。
广东省教育厅认为,按照国家的规定,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为适当解决高校扩招的经费,在政府财政继续增加拨款的同时,适当加大大学生家庭承担教育成本的比重也是需要的。收费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用于学校办学支出。对于贫困生,各高校要落实配套改革政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克服入学困难,减轻学习期间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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