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一中违纪推荐保送生问题被查处
《中国教育报》 2000年09月01日   时间:2000年9月1日 浏览数: 打印

  记者8月31日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湖南隆回县一中违纪推荐的13名保送生,已全部被取消入学资格。

  今年高考前夕,隆回县一中向省内高校输送保送生14名,其中特长生1名、文化生13名,13名文化生分别被中南工业大学等5所高校录取,但他们的平时成绩均不能进入全年级的前8%。8月16日,有关新闻媒体披露了这一事件。对此,湖南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并作出指示,从严查处。

  湖南省教育厅于8月17日派出了由一名副厅级干部带队、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督查组赴隆回,邵阳市委、市政府组织了以市委领导率领的市、县两级联合调查组,对隆回县一中在2000年度输送高校保送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先后调查127人次,取证482份。调查工作于8月23日结束。

  现已查明:隆回县一中的主要领导在今年输送保送生的过程中,严重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违背了国家选送保送生的指导思想和湖南省保送工作规定。按照湖南省有关高校招收保送生的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必须进入年级前8%,会考成绩必须进入年级前4%,方能具有保送资格。该校今年向省内高校输送的14名保送生中,除了一名特长生外,13名文化生平时成绩都不能进入全年级的前8%。为了使这些保送生的会考成绩进入年级的前4%,他们在毕业会考中采取打招呼、递纸条等舞弊行为,并且通过不正当手段将两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三好学生”。

  经邵阳市委、市纪委和隆回县委、县纪委研究决定,并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厅同意,对有关违纪人员做出了处理:给予隆回县一中校长欧阳晓明开除党籍、行政撤销职务、调离教师队伍的处分;给予隆回县一中副校长马文金开除党籍、行政撤销职务的处分,建议按法定程序罢免其省人大代表职务,调离教师队伍;给予隆回县一中教务处副主任易年树行政降级处分;给予隆回县一中教务员陈雪林、班主任袁热中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隆回县一中班主任史屏越、班主任陈博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隆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令太、隆回县一中副校长周跃南、隆回县一中总支书记马轶麒党内警告处分。与此同时,湖南省教育厅已正式发文取消13名保送生的入学资格;取消其中两名保送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三好学生”的称号;拟取消隆回县一中“省级重点中学”的资格。湖南省纪委已责成隆回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党组写出深刻检讨。

  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全省教育系统从隆回一中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确保高校公正、公平选拔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