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全国先河 政府部门节假日不上班可以投诉
2004年9月8日    时间:2004年9月8日 浏览数: 打印

  从9月1日起,成都市高新区开始试行一项新的制度:6部门和所辖街道办事处节假日照常上班,开展对私服务。

  上班部门包括6局及街办

  高新区发展策划局负责人介绍,试点开展节假日服务的6部门包括:投资服务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都属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这些部门都视各自具体情况安排人上班,时间为每天9:30—12:00,14:00—16:30;一些部门实行延时服务,即在正常上班时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1小时,即17:00—18:00。同时,高新区所辖的5个街道办事处也全部推行节假日服务,其方式为预约服务,即群众需要办什么事,提前与相关部门预约,可在任何时间办理。这样将有效地解决群众办事要占用上班时间的问题。

  节假日不上班可以投诉

  据悉,凡不按规定提供节假日服务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服务对象可以投诉(正常工作日:85173710,晚上和节假日:85184155),将按照正常工作日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这些部门可提供税费征缴、劳动争议受理、户籍管理等事项和低保证、残疾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办理。

  对话政府角色的重大转变

  “政府提供节假日服务,目前国内仅有广东省一人大代表提出过建议,还没有任何一个地方付诸实施。”这项建议的首倡者是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调研员郭蓉,对于自己的建议能被采纳,郭蓉深感欣慰。今年7月,郭蓉完成了送阅件《政府应该提供节假日服务》,并呈送市领导。市长葛红林阅后立即作出批示,请目督部门牵头研究,很快,政府办公厅向各区(市)县发出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区县试行,高新区就率先搞试点。

  郭蓉说:“把公众需要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要素,也就体现了成都市真正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角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