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在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暨严打整治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
迅速掀起严打整治斗争高潮
《人民日报》 (2001年04月11日第四版)   时间:2001年4月11日 浏览数: 打印

  

  本报北京4月10日讯 记者毛磊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今天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迅速掀起全国严打整治斗争的高潮,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努力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

  罗干是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暨严打整治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这番话的。他指出,去年12月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公安机关与检察、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组织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获了一大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黑恶案件,摧毁了一批黑恶势力,依法严惩了一批长期称霸一方、作恶多端、民愤极大的黑恶分子。

  罗干说,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刑事案件总量持续上升,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猖獗,入室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居高不下,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恶势力为害一方,一些地方社会治安秩序不好,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对此,党中央、国务院极为重视,专门召开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江泽民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公安机关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的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搞好严打整治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以战斗的姿态,昂扬的斗志,迅速投身到严打整治斗争中去。

  在谈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时,罗干指出,能否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关系到整个严打整治斗争能否开好头,起好步。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公安政法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牵动严打整治斗争全局的重要工作,作为全面启动严打整治斗争的龙头,紧紧抓住不放,切实抓紧抓好,坚决把黑恶势力猖獗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罗干还强调了政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和广泛发动群众等问题。

  他要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公安机关要层层落实“打黑除恶”责任制,上级公安机关要尽快派出工作组,深入黑恶势力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检查、督促、指导工作。要尽快突破一批黑恶大案要案,迅速抓获一批黑恶势力的首要和骨干分子。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纪检、监察机关要确定一批涉及“保护伞”的黑恶大案,加强督办,彻底查清,依法依纪严惩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工商、税务、海关、文化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公安政法机关的工作,为公安政法机关侦查办案创造有利条件。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深入调研黑恶势力产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社会土壤。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弘扬正气,震慑犯罪。

  罗干提出,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投入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通过公捕公判、公布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有效手段,发动群众积极揭发、检举犯罪线索,造成对黑恶势力“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及时解决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公安政法机关的工作,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斗争需要,及时追加办案经费,确保专项斗争顺利进行。

  公安部长贾春旺主持会议并讲话,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代表公安部党委,对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了动员和部署。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