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效果显著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八日电 (记者赖海隆)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任殿华今天说,《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自一九九六年五月正式实施以来,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现象基本得到控制。
任殿华是在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们报告北京市禁烟情况时说上述这番话的。
任殿华说,四年来政府向市民发放有关禁烟的宣传材料三百多万份,设宣传站五百多个,发放《禁烟》法规全文一百多万份。
任殿华说,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也加大了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截止去年底的不完全统计,对违反《禁烟》法规的十六个单位和近万名个人进行了罚款处理。
据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禁烟》法规执行一年后,有百分之七点二一的吸烟者戒了烟,有百分之八点四七的吸烟者表示基本上不吸了,有百分之三十二的吸烟者表示吸烟量比一年前减少了,百分之七十三点六的不吸烟者积极主动地参与了劝阻吸烟工作,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减少了百分之七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