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惊天血案昨一审判决
  时间:2000年7月25日 浏览数: 打印

  本报郑州消息涉嫌枪杀三名无辜群众的禹州民警刘德周,昨日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今年7月4日晚8时,禹州市交警大队民警刘德周因租房水电问题与房东张保同发生口角,他当即拔出手枪向张及其女儿、女婿3人射击,3人当即仆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前来劝阻的群众郭正发也被击中肩部受伤。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上述事实符实,虽然刘作案后投案自首,但其情节特别恶劣,决定不予减刑。法院一审判处刘德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德周不服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