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县前“议长”被判死刑
本报香港电 台北消息:台湾屏东县前“议长”郑太吉被控涉及商人钟源峰命案,台“高法”7月14日驳回郑太吉等人的上诉,郑太吉因首谋并持枪杀害钟源峰,被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同案另三名被告即前屏东县“议员”黄庆平、郑太吉友人刘有光及许文奇,均因共同杀人罪,各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郑太吉将在近日内被执行死刑。这是台湾官员在任内涉案被判死刑的首例。
此案发生于1994年12月间,历经台“高院”4度发回更审。判决指出,郑太吉在案发时为屏东县“议长”,属地方上举足轻重的公众人物,平日言行举止影响社会治安深远,却因赌场利益分配与争执私人恩怨,策划并指使多名手下在白昼公然持枪杀人,且在被害人钟源峰的母亲苦苦哀求下仍痛下毒手,共同击发16枪,造成钟源峰身上有19处枪伤伤口而致死,手段狠毒,令人发指。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0年07月17日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