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实名制名实不符多
2000年7月24日   时间:2000年7月24日 浏览数: 打印

  储蓄实名制是国际通行的一种储蓄惯例,它对打击经济犯罪,防止税源流失,增加个人收入透明度,规范居民储蓄行为和保证经济健康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人民日报》报道,通过对江西新余市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部分网点调查,储蓄实名制自4月1日实行以来,总体情况良好,储户反应平静,储蓄存款也没有出现很大的波动,但储蓄实名制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几种名实不符的现象值得警惕:

  一是私款公存,逃避利息税。大量非公有制企业的出现,使“公款”与“私款”的界限模糊,利息税开征尤其是实名制实行以后,一些原为储蓄定期的存款开始流向单位定期;另一种情况是将纯粹个人储蓄“化零为整”,以单位名义存入单位定期,既逃避实名制又逃避利息税。

  二是政策执行宽严不一,居民储蓄逆向流动。由于一些国有商业银行电子化程度高,执行实名制力度大,而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松散,电子化程度低,实名制实施弹性很大,不像电脑程序“六亲不认”,故一些嫌实名制麻烦或带有灰色性质的存款流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某县5月份金融统计报表显示,某非银行金融机构4、5月储蓄存款净增2700多万元,占总增长额的95.6%,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款下降1200万元。

  三是“证”出多门,真伪难辨。由于实名制符合条件的证件较多,有一些证件银行储蓄员从未接触过,加上近年来假证件泛滥,有些人的身份证就有好几张,更不用说其他证件了,这给金融机构实际操作带来困难,故出现用多个证件或假证件储蓄的现象,使储蓄实名制很难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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