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决不手软
2000年7月22日   时间:2000年7月22日 浏览数: 打印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一日电:(记者陈静)中国检察机关将在今后办案时突出重点,各级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将排除阻力克服困难,决不手软。同时,沿用了二十多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的名称,今起改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

  今天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检察机关主管法纪的官员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将把以下四个方面的案件作为办案重点:

  ——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等案件;

  ——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和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犯罪案件;

  ——行政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特别是负有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济安全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发生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这位官员说,在这四类案件中,检察机关将特别强调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的查办;涉及司法腐败案件的查办;涉及行政执法领域案件的查办;特别是要在查办新领域、新类型渎职犯罪案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检察机关将逐步探索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规律,使之形成机制。检察机关将建立起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指挥和协调机制、建立获取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的信息网络和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之间的线索移送、侦结反馈制度,把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与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调配合,共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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