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等涉嫌巨额经济犯罪被提起公诉
《人民日报》 (2000年07月28日第三版)   时间:2000年7月28日 浏览数: 打印

  本报成都7月27日电 新华社记者任硌、本报记者梁小琴报道:原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副厅长郑道访等人涉嫌巨额经济犯罪案件,日前已被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查明,1998年,时任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简称川高公司)董事长的刘中山,在川高公司出资收购上市公司北海国际招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海招商)股份实现“借壳上市”过程中,伙同北海招商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进及分别担任两公司法律顾问的四川中辰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西荣,采取虚增收购成本的手段,骗取川高公司公款1000万元,其中刘中山分得400万元,王进、刘西荣各分得300万元。事后3人将此1000万元用于炒股,至案发已增值到1300万元。此外,刘中山还分别于1997年、1998年在川高公司出资参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两次收受房地产商贿赂累计6万元。

  原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郑道访,在1994年至2000年4月几年期间,利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并先后担任多个高速公路公司董事长及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伙同其子郑勤、其妻高家兰收受贿赂19次,计人民币621.2万元,美元10万元。此外,郑道访还有171.19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加上其它非法所得,检察机关在郑道访的办公室、住宅及郑勤处查获的货币、房产、股票及其它贵重物品总共折合人民币1277.7万元。

  据介绍,刘中山伙同王进、刘西荣共同贪污,刘中山受贿一案及郑道访与其子郑勤、其妻高家兰共同受贿,郑道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均系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在四川省委领导下查处的。刘中山、郑道访巨额经济犯罪案件涉及的其他人员和单位,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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