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获悉尼奥运金牌的中国选手将得百万住宅
2000年8月29日   时间:2000年8月29日 浏览数: 打印

  中国奥委会今在此间举行记者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团长袁伟民表示,第二批中国体育代表团名单包括游泳选手在内,将会在该团出发前赴悉尼前陆续公布。

  他说,按照国际奥委会规定,参与国家或地区所提交予国际奥委会的运动员报名名单是在八月二十八日截止,然而并没有规定要参与国家或地区要一次过公布参赛者名单,故此各国公布的时间不尽相同。而中国的情况是由于有一些运动员因为有伤病、状态或是在进行兴奋剂测试等工作,所以要迟一些才能发布余下的名单。

  对于在今届奥运会能为中国取得首金的健儿将可获得价值一百万元住宅作奖项一事,他指出,奖金的安排是按国家规定即是金牌八万、银牌五万及铜牌三万,另外由于有商业及热心人士的赞助,所以才会有是次价值百万元住宅奖项之事。然而有一点要强调的是,运动员取得奖牌绝不是单单个人努力的成果,背后是有教练、训练员、陪练员等等的努力,故此运动员比赛时不能只着眼在金钱上,发挥奥林匹克精神才最重要。而在是次悉尼奥运,任何一面奖牌或是名次奖项都很重要,例如田径是最后的项目,如果有中国运动员能晋身女子百米决赛八个席位中的其中一位,不论成绩,已足以震动世界,并不能以金钱作衡量。

  当问及前中国运动员、九二年奥运会女子十公里竞走金牌得主陈跃玲代表美国参加悉尼奥运会一事,中国奥委会前后态度不一致之事,中国奥委会秘书长屠铭德表示,这是由于中国奥委会考虑到与美国奥委会之间关系才决定的。

  他说,按照国际奥委会规定,即有关运动员要在三年后才可以代表其国家比赛,或是由相关的两国的奥委会自行商讨解决,但事件最初之时,美国奥委会并没有联络中国奥委会,所以中国奥委会只好按照运动员要在三年后才可比赛的规定而行,反对让陈氏参加今届奥运。但及后美国奥委会主席亲自打电话予中国奥委会主席袁伟民,并且以电传方式发信提出陈氏代表美国的要求,希望中国奥委会能灵活处理事件。最后,中国奥委会在考虑双方关系后,决定让陈氏代表美国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