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数名官员被采取法律措施、免职或辞职
  时间:2000年8月5日 浏览数: 打印

  (08-05 08:44,中国新闻社网站)

  厦门市港务局局长黄和荣、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陈家传、开元区检察院检察长颜才毅等数名官员,今天被此间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采取强制措施、免职或辞职。

  原任厦门市交通委员会巡视员、厦门市港务局局长、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黄和荣,系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九九二年至今年间,黄和荣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已涉嫌构成受贿罪。今日上午召开的厦门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议,许可该市检察院对其采取法律强制措施。

  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陈家传,因对该市国资局违反财经纪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今日上午亦被该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局长职务。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今天的会议还批准该市开元区检察院检察长颜才毅辞去检察长一职。颜才毅因涉案已由该市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