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厉打击偷私渡 四十二名“蛇头”被判刑
2000年8月10日 中新社   时间:2000年8月10日 浏览数: 打印

  中新社福州八月九日电 日前,福建福清市召开严厉打击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公开宣判大会,十三起偷私渡案的四十二名“蛇头”分别被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不等的刑事处罚和罚金。

  有关人士称,在七月偷私渡高发期,福州沿海边防辖区未发生偷私渡案件,这表明“闽江行动”已见成效。

  福州在完成两次全省性的反偷渡专项行动后,又于七月十九日开始在全市开展反偷私渡的“闽江行动”,大力追捕在册在逃的偷私渡组织者、运送者。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近一个月里已抓获三十四名偷私渡组织者、运送者。

  同时,该支队开展了集中治理违章违规船舶、渔船民、港澳口的行动,共取缔和查处了一百五十二艘船舶及三百一十五名渔船民,强化了沿海管防。

  据悉,福州长乐梅花边防所七月二十五日集中烧毁了四十五艘“三无”船只和报废船只,以彻底清除这些不法船只为偷私渡分子所利用的隐患。此外,福州边防部门加强海上巡逻,近日又连续查获两艘大吨位的铁壳“三无”船及三艘高速无证摩托艇。(贺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