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也有“安全警察”
安徽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个月查案千余起 《人民日报 . 华东新闻》 (2000年09月04日第二版)   时间:2000年9月4日 浏览数: 打印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葛如江报道: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安徽省政府日前批准成立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赋予其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权。

  新组建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安徽省政府直属机构。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方案,将卫生厅承担的药政、药检职能,原省医药管理局承担的药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以及原商务厅承担的生化药品监督职能划归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负责对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组建到挂牌的4个月里,已肩负起自己的职责,在全省共取缔无证、证照不全药品经营户423家,查处假劣药品案件1160余起,查处假劣药品3588种次,标值175.7万元,并组织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收缴劣质一次性输液器206件,查封2600件,有效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