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确定十一月八日为“记者节”
2000年8月11日   时间:2000年8月11日 浏览数: 打印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日电 中国五十五万名新闻工作者今后将有自己的节日。国务院日前正式作出批复,将十一月八日确定为“记者节”。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总理朱(金字旁容)基签发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列入了“记者节”。这个办法公布后,各地新闻工作者纷纷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询问有关情况,希望确定这一节日的具体日期,并提出了不少建议。

  中国记协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中国记协是代表着全国五十五万名新闻工作者,以其成立日作为记者节日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比较适宜的。中国记协将此意见上报后,中宣部、国务院先后批复同意选定这个日期为记者节。(完)

  ( http://news.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