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施菌阳肺结核病政府免费治疗制度
新华社 2000年08月21日   时间:2000年8月21日 浏览数: 打印

  新华社天津8月21日电(张建新 邢意和) 天津市日前出台菌阳肺结核病政府免费治疗制度,由政府财政拨出专项经费,对菌阳肺结核病人实施全程督导免费治疗。这一制度的实施将保证85%已发现的菌阳肺结核病人得到彻底治愈,控制结核病在天津的发生。

  据了解,以政府行为实施结核病全程督导治疗在我国尚属例。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威胁人们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具有高感染率、高患病率、高耐药性和高死亡率。据统计,我国现有593万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其中15至45岁的病人占了62.7%,对劳动力影响严重。每年死于结核病的达25万人,比各种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总和还高两倍多。目前我国至少有3.3亿人已受到结核菌的感染。天津市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控制结核病疫情,使肺结核患病率较10年前下降了近50%。但由于部分病人因治疗费用不足和其他因素影响,造成不规律治疗,使治愈率提高缓慢,有的区县甚至出现下降趋势。

  结核病政府免费治疗制度规定,不享受现行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待遇以及没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各种医疗保险者,或虽享受上述待遇,但由于各种原因仍没有能力支付治疗肺结核病的最基本费用者,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治疗。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和享受免费治疗的菌阳肺结核病人,必须实施和接受国家规定的全程督导治疗管理。政府要保证主要搞结核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医务人员对病人要送药到手。

  据天津市卫生局张愈局长介绍,由市和区县卫生局认定的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将对接受政府免费治疗的菌阳肺结核病人进行确诊和登记,专业机构之间可相互转诊,按照行政区域承担全程管理任务,以确保每一个接受免费治疗的结核病人完成全疗程治疗,从而减少结核病的发生、传染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