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5名法官违法办案被脱“法袍”
2000年8月17日 哈尔滨日报   时间:2000年8月17日 浏览数: 打印

  本报讯(记者贾大雷) 身为法官,有的竟制作假判决书,有的民事案件14年未审。昨天,10名违法办案法官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处,其中5人分别受到开除公职、撤职、调离审判岗位、报请人大取消法职的处分,其余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动力区法院经济庭助理审判员张庆军,擅自办理民事案件,并制作假判决书发给原告。当原告持假判决书申请执行时,张怕事情败露,自己借了25万元给付原告,让其撤回了执行申请。在对此案调查时,还发现张庆军在办理其他案件中有假结案和贪污诉讼费问题。昨天,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通河县法院早在1986年9月就受理了一起民事案件。审理中,办案人没有严格履行卷宗交接手续,没有登记上册并签字,导致卷宗材料下落不明,致使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超审限期长达14年之久,至今未予审理。该案主审人因此受到撤职处分,主管副院长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市法院还通报了7起案件,其中多为利用职权违法办案的问题。如办案人姜云昭在办案中明显违法,自审自执,居然把执行款交给了案外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在公开处理违法办案人员大会上,市法院院长孙文志表示,将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治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现违法办案线索,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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