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官司打上中国法院
本报讯 韩国的两艘海轮在公海相撞,造成一船沉没、船油泄漏,由此引发一场官司。日前,武汉海事法院根据沉船方申请,在江苏南通港依法对另一方海轮——韩国“三洋”轮实施扣押,以保全诉前财产。
四月十四日,韩国“布尔”轮与“三洋”轮,在公海CHEJU岛发生碰撞,“布尔”轮船底进水,油料渗漏,船员发出紧急求救信号而得救,船却沉入大海。事故发生后,韩国船舶保赔协会对“布尔”轮进行赔付。而对于二十五万美元的油污清理费、油污罚款、沉骸调查费,“布尔”轮却未能得到补偿。“布尔”轮于是将一纸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递到武汉海事法院。该院迅速作出《民事裁定书》,对“三洋”轮实施扣押。这是一起典型的外国人诉外国人的海事案,根据七月一日实施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度法》,外籍当事人有权选择法院进行海事诉讼。
(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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