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顺县工商局突击调进多名干部子女和亲属的调查
滥用权力 牟取私利 《人民日报》 (2000年08月17日第四版)   时间:2000年8月17日 浏览数: 打印

  山西省平顺县工商局利用体制改革之机,采取欺上瞒下,篡改、编造档案等手法,将7名县领导、14名包括县工商局长、人事局长在内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子女、亲属调入工商局,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且问题至今没有得到严肃查处,当地干部群众对此愤愤不平。

  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98]41号)明确规定:“自1998年7月16日起,至重新统一核定编制之日止,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冻结进人。在此期间,除国家指令性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按计划接收的大学毕业生外,调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其他人员一律不予承认。”然而,国家的这一法令在平顺县工商局却变成了一纸空文。他们在国家规定冻结机关进人的时限内,千方百计突击调入干部的子女及亲属,使工商局的正式在编人员猛增70%。

  平顺县地处太行山区,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近几年来,在机关干部和中小学教师的工资、补贴不能按月如数发放的情况下,作为人们理想的择业岗位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有相当的诱惑力。当地一些有权有势的人,早就想等待机会,把自己的子女、亲属调往这些部门。

  对突击调人这件事,县工商局长张文科解释说,1997年底,工商局按照上级要求清退临时工后,局里人手紧张,忙不过来,一直想进人。这次调进的30余人,其中有一些确实是为了照顾关系,但都有正式手续,调进工商局的时间也都在国家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不存在什么违规突击进人问题。要说有问题的话,只能说“我这个局长把关不严”。

  其实,违规突击进人是明摆着的。记者看到的几份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表明:1998年8月,即国发[98]41号文件规定截止进人时间之后一个月,县工商局正式在编人员为57人(包括离退休人员3人),几个月后,1999年1月在册人员便成了87人。既然30余人早在1998年7月16日之前就已正式调入工商局,为什么要等到1999年1月才发工资呢?记者又了解到,为了掩人耳目,这些新进人员并未到工商局报到上班,却都领取了1999年1月至12月的全额工资,共约10万元。

  平顺县工商局在进人过程中做了不少手脚。7月21日上午,在县纪委的帮助下(新进人员档案已被县纪委封存),记者来到平顺县人事局查阅档案。发现的问题实在令人吃惊:1.涂改原始档案。有的更改姓名,有的更改文化程度,有的甚至将参加工作时间根据需要提前。2.履历漏洞百出。如段某,1997年7月5日毕业于北京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而1997年3月8日已被平顺县石窑滩乡政府录用为干部。王某,1998年6月20日被招工到长治钢铁厂西安里铁矿当五年合同制工人,1998年6月8日却被县工商局聘干。3.调动手续不全。从档案中可以看出,这30余人都是以“调动”的名义被招干或聘干到工商局的,但却没有必要的手续,如商调函、接收函以及主管领导的签字等。有的人填写的是干部身份,但却没有转干手续;有的人甚至连参加工作的记载都没有,只凭人事部门一纸介绍信、一枚公章,就成了国家干部。

  记者问平顺县人事局长,档案中为什么存在那么多问题?局长无言以对,只是无奈地说:进人是县领导研究决定的,人事局只管办手续。“有没有文字依据?”“没有,口头说的。”“谁说的?”“县委书记和县长。”

  不巧的是,该县原县委书记、县长不久前先后调离平顺。长治市委派驻平顺工作组组长柴玉棉对此非常重视,表示要认真查处。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编后

  平顺县20多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无视国务院规定,不顾社会影响,利用职权,将自己的子女和亲属突击调进工商局。他们这样做,完全忘记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起码的行为准则,背离了党的宗旨,是行政腐败的表现。上级有关部门对这种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应该高度重视,严肃查处,决不能姑息;对通过不正当手段调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人员,应该及时清退,决不能迁就。我们希望平顺县委、县政府用行动挽回影响,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令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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