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人均月生活保障金增至323元
今年以来,我国国企下岗职工总量变化不大,绝大多数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上半年人均月生活保障资金为323元,比上年增长27.7%。其中基本生活费为205元,同比增长21%。
据劳动保障部最新统计,到6月末,全国国企下岗职工为677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0多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万人。其中有95%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在进中心的人员中,有95%签订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有96%领到基本生活费。
统计表明,国企下岗职工变化情况在各地区间差异较大,在多数地区下岗高峰仍未消失。从今年第二季度当期情况看,当期净增人数1万人以上的有四川、河北、江西、重庆和青海,净减人数1万人以上的有黑龙江、安徽、湖北和广东,其余省份的变化幅度均在1万人以内。
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在进中心的下岗职工中有17万人没有领到基本生活费,33万人未足额领到生活费。据调查,其中有因不签协议按规定不发生活费的;有因停薪留职或已在外有稳定收入,本不应进中心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也有一部分是因资金筹集不到位,未能按时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