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候,我父亲不小心腿碰破了,先是红肿,很快出现硬币大小的溃口,便到附近的上海新华医院就医。前后600多元医药费下去了,父亲腿上的炎症仍未消除。他回到江西老家,敷了几次药,打了两天青霉素,药费不到20元钱,腿伤就好了。
药费贵已是我国医药市场的通病。
90年代以来,全国医疗药品消费总额以年均21.4%的速度递增。其中,医疗机构处方用药和社会零售药品消费额年平均增长19.7%和41.1%,人均医疗药品消费水平年平均增长20%,卫生部门每门诊人次和每床日药品收费水平平均每年增长22.9%和25.2%,我国医疗药品消费总额占卫生总费用比重达50%以上。
药品费用上涨过快,包含药品用量和价格上涨两个因素。而药品费用上涨是药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定价等各环节共同作用的结果。
为了让老百姓看得起病,我国对药品进行大范围调整。从1998年到1999年底的一年多时间里,就先后调整了373个品种、695个规格的药品价格,降价幅度一般在20%左右。今年6月29日,国家计委再次发出通知,大幅降低57个规格常用抗生素药品的零售价格。安徽、山东、江苏、上海等地积极响应,到目前,华东地区每个省(市)都要求降低100种以上的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约35%。
但是,降价政策并没有给患者带来多大实惠。
据卫生部统计,目前每位中国居民看一次病平均花费79元,住院则需花费2891元,而在医疗水平高的卫生部直属医院,平均每一门诊、急诊人次医疗费用为163元,住院费用为7961元,药费分别约占其中的60%和47%,患者的医药费用支出仍有增无减。
主要原因是目前纳入降价范围的药品种类有限。比如,从6月底开始被大肆渲染、降价幅度在30%─60%的药品,主要局限在抗生素类等少量高价药领域。由此带来两方面问题。一是不需要用抗生素类等药品的患者,在这次大幅降价潮中受益不多。二是以赢利为目的的药店和医院,有足够的空间规避药品降价带来的利润损失。在江西,一支青霉素出厂价是0.4元,零售价为0.86元,而疗效相近的头孢噻肟钠每支出厂价6元,零售价29元。这样悬殊的价差以及价差下面的“猫腻”,对医生而言几近于“利诱”。
去年11月15日,江苏省宣布对78个品类156个规格药品降价,把白加黑感冒片的价格从每盒13.2元降为每盒9元,但第二天,这种感冒药就从南京市大部分药店消失,而保持高价的“泰诺”等感冒药却被店方大力推销。今年7月18日上海宣布对“白加黑感冒片”等100多种常用药品降价,大部分药店也出现类似不卖降价药、促销高价药的情况。
目前,我国86%的药品是通过医生开处方这一方式到患者手中的,医生客观上成为药品最大的“代理人”。如果医生为了个人或者医院的利益“只选贵的,不选对的”,药费就永远便宜不了。
据统计,1997年至1999年医疗单位仅账面折扣收入即分别达到约80亿、90亿和100亿元,折扣率平均在20%左右。我国药品零售额的80%以上是通过医疗机构实现的,缺少医疗机构参与的价格竞争,效果十分有限。
看来,仅有强制性降价措施,尚无法根治药价痼疾,必须触及以药养医这一体制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