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开始 北京市级党政机关停止经商
2000年9月15日 北京晨报   时间:2000年9月15日 浏览数: 打印

  晨报讯(记者赵孟轶) 为了转变政府职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今天开始,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将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离关系,今后一律不再经商办企业,也不再作为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企业。

  被纳入脱钩工作范围的包括市级党的机关(含党的纪检机关和党的各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含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政协机关及所属单位。要脱钩的企业有7类:即市级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企业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包括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市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所办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和各类咨询公司,市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所办企业,市级党政机关所属劳动服务公司及其所办企业,市级党政机关主办的社团法人所办企业,挂靠在市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企业。

  市级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后勤服务性、保障性经济实体暂不与党政机关脱钩,但不能再延伸办企业。市级党政机关所属不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新闻、出版、科研等也暂不纳入脱钩范围。

  市委要求,对脱钩企业或撤销、或移交,今后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一律不得接受企业任何形式的挂靠。暂不脱钩的企业也不得冠以党政机关的名称,不得利用党政机关的权力和影响从事经商活动。在暂不脱钩企业任职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机关行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