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拐卖妇女案在宿迁公审
本报讯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连续5天的公开审理,日前对全国最大拐卖妇女团伙中的18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郑明月、郑明亮等6名犯罪集团主犯被判处死刑,其他12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这个特大拐卖妇女犯罪团伙中,涉案犯罪分子达90余名,拐卖妇女240余人。这是公安部1999年挂牌大案,并在公安部于1999年7月8日主持召开的云、贵、苏三省打拐协调会上被定为“7·08”大案。
犯罪团伙中的70余名云南、贵州等地犯罪分子负责拐骗当地妇女到宿迁泗阳县来安乡,然后由来安乡姜集村农民郑明月、郑明亮等20余名犯罪分子负责向周边省、市出卖。自1992年至1998年5月间,仅郑明月、郑明亮等在宿迁中院公审的18名犯罪分子就作案101起,拐卖妇女141人,其中最大的22岁、最小的仅16岁。部分被拐卖妇女还受到了人贩子的强奸和虐待。
此犯罪团伙最初于1997年被泗阳县公安局侦破,部分犯罪分子被抓获,其中郑明月、郑明亮等6名犯罪分子于1998年4月分别被判处2到13年有期徒刑。后根据群众举报,发现此犯罪团伙还有不少罪行和漏网犯罪分子。1998年5月,宿迁市打拐专案组成立,重新审查此案,由此彻底侦破了这一全国最大的拐卖妇女案。案发后,根据公安部协调意见,宿迁警方仅向云南、贵州等司法机关移送涉案犯罪分子就达76名,还有10余名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指定由基层法院审理。
(强龙 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