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高层发生巨变:副市长、法院院长离职
2000年9月23日   时间:2000年9月23日 浏览数: 打印

  22日上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多项人事任免。

  根据刘成业同志的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同意其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陈炳发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其辞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并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记的提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朱珍钮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此前,曾对朱珍钮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吴成荣同志因工作变动,同意其辞去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