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头号假币大案”一审判决
卓振沅等7名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人民日报 . 华南新闻》 (2000年09月25日第四版)   时间:2000年9月25日 浏览数: 打印

  本报讯 备受人们关注、有“中国头号假币大案”之称的卓振沅等12名被告人伪造、购买、运输假人民币一案在于本月22日上午在广东汕尾市再次开庭,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伪造货币罪一审依法判处卓振沅、卓镰貌、张泽汤、张林棋、周家栋、文志武、张惜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被告人高锡波、黄文林、蔡木群被分别以伪造货币罪、购买假币罪、运输假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被告人林兴钳、陈炳旋分别被以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