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定于今年11月1日零时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一次世纪之交的大型调查,无论从经济发展角度、社会发展角度,还是从历史发展角度看,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日前,记者采访了上海市人口普查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请他对此次人口普查的意义和特点,以及与广大群众的关系等问题作了回答。
问:为什么要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答: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概括地说,人口普查就是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普查表格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调查登记。
打个比方,人口普查就是“画地图、查房子、数人头”,但是,这个“数人头”不是简单地“点一点人头”,数数有“几个人”,而是为了摸清国家的基本国情,为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为实现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依据。并且,人口普查的过程不是简单“计数”,而是在国家统一组织下进行的,需要运用现代统计技术、发动全社会参与的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今年,是我国“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又是确定“十五”计划和新的远景规划的关键一年。在这个时候开展人口普查,提供准确的人口数据,可以为评价90年代人口状况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供依据。同时,对各级政府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问:此次人口普查较以往有哪些不同?
答:自1949年以来,我国已进行过4次人口普查。第一次在1953年,人口普查是6亿人,调查项目6个;第二次在1964年,人口普查是7亿人,调查项目9个;第三次在1982年,人口普查是10亿人,调查项目19个;第四次在1990年,人口普查是11亿人,调查项目21个。此次人口普查要超过12亿人,调查项目达80余项。
我国已进行过的4次人口普查,项目数量比较少,内容也大多偏重于人口自身生产的变化,缺少反映人口经济活动、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指标,也没有与住房普查相结合。
此次人口普查,国家普查表上按户调查项目有23项,按人调查的项目有26项,比第四次人口普查的项目增加一倍,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和人口素质方面的项目。
这些调查项目的设立,不仅是普查工作的重大改进,也是反映和衡量我国人民生活质量和实现小康水平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居民的住房状况,更是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大事。因此,把居民的住房状况搞清楚,十分重要。将人口普查与住房普查结合在一起进行,也是国际上通常的做法。
住房项目主要包括间数、面积、墙体材料、房屋来源、购建费用、月房租以及住房内厨房、厕所、炊事燃料、饮用水、洗浴设施等情况。同时,这次人口普查增加了有关人口的迁移流动、经济活动、受教育状况等项目。这是搜集数据研究人口的素质和结构问题的必要之举。
此外,这次人口普查将在部分中心城市首次引入地理信息技术,建立中心城市人口地理信息库,把人口普查成果与城市的各种数字化地理特征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新的多功能数据信息系统。它在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城市管理方面的作用是很直观的。
问:此次人口普查与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有何关联?
答:此次人口普查的调查项目涉及范围很广。为了得到准确的数据,同时也为了防止有些人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顾虑,对有关计划生育的政策作了如下规定:
对于过去因无计划生育等原因未报户口的出生人口,要按照国家、当地的法律、法规的有关政策,准许他们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对无计划生育的居民已经征收过计划生育费的,不论过去是否如实上报,只要这次普查如实登记,均不再向其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各级计生委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对于曾经瞒报、漏报人口出生情况的单位,只要在这次普查中如实登记,均不再追查他们在以往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中取得的成绩,而把注意力放在研究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问题和如何改进工作上;对继续瞒报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严加处理。
同时,必须为群众申报的普查内容保密。对于泄露个人资料,故意弄虚作假,干扰人口普查工作的,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