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5年至案发,张畏一伙作案50余起,致1人死亡、4人重伤、10余人轻伤。此案共涉及资金5亿多元,人员184人,其中包括原温岭市市长周建国、原温岭市公安局局长杨卫中。
12月18日,张畏、姚建国、张亮等3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特大犯罪团伙案在宁波公开开庭审理。
这是浙江省解放以来涉案人员最多、犯罪行为最恶劣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案,其中团伙首要分子张畏曾担任湖北宜都市政协副主席一职。
张畏,男,1967年4月14日生,汉族,浙江温岭人,初中文化。曾任湖北省宜都市政协副主席、台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浙江省东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上海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温岭市恒基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台州新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等。因本案于1999年5月2日被浙江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6月11日被捕。上午9时03分,此案审判地———可容纳千余人的宁波凤凰剧院座无虚席,32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占据了大半个审判庭。
检察机关《起诉书》长达22页,两万余字。《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张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温岭等地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残害群众;为了维持该组织在当地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地位与影响,恣意非法聚敛钱财,实施金融犯罪。
起诉书称,1995年以来,张畏等人公然藐视法纪,开始结伙进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流氓犯罪活动,至1998年,犯罪活动不断升级,组织成员日趋紧密。在占有、聚敛一定资产后,为进一步扩大势力,张畏采取开办企业、招收“保安”、资助财物等手段,网罗、吸收了姚建军、张亮等一批社会闲杂人员,由姚建军、张亮、王钦敏等骨干分子以及江斌等主要成员分工负责,通过集中居住、提供食宿、发放钱物、配发通讯工具等方式,实现组织管理,初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自1995年至案发,张畏一伙作案50余起,致1人死亡、4人重伤、10余人轻伤,毁坏财物价值20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检察机关指控,为了维持其豢养组织成员和奢侈生活的需要,张畏采取虚假出资、骗取验资报告等方法,以本人、亲属和同伙的名义注册成立了温岭东海集团有限公司、温岭市明珠珠宝金行等13家企业,并指使手下人员采用谎报产值、利润、伪造财务报表等手段,在当地金融机构恣意骗取贷款。至案发后,尚有被骗贷款8400余万元没有追回。
检察机关指控张畏一伙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贷款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及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等11项罪名,并认定张畏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此案共涉及资金5亿多元,人员184人,其中包括已被一审判无期徒刑的原温岭市市长周建国、一审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的原温岭市公安局局长杨卫中。
因涉案人员数量多、案情复杂,审理工作将持续数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