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公告
2000年11月5日   时间:2000年11月5日 浏览数: 打印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已于11月1日开始,将于11月10日结束。

  积极参加普查登记,如实申报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大家都要关注这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全国近600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受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委托,正深入每家每户,协助您进行普查登记。请您支持他们的工作。

  如果普查员还没有到您家或还没有预约您普查登记,请您主动与当地人口普查员取得联系。

  如果您因种种原因暂时还没有登记户口,请您在现住地进行普查登记。

  如果您已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请您在现住地进行普查登记。

  如果您离开户口登记不满半年,请您尽快向家中询问是否为您登记,并在现住地进行暂住人口登记。

  如果有人阻止您参加普查登记,请您向当地人口普查机构举报。

  如果有人以普查登记的内容为依据对您进行行政处罚,也请您向当地人口普查机构举报。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

  200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