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和移动等公司确定资费调整执行时间
2001年1月12日    时间:2001年1月13日 浏览数: 打印

  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李佳路)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去年年末发布了《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部分电信公司的电信资费调整执行时间已经确定。

  记者今天从信息产业部了解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执行时间为:自2001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出租电路(含帧中继业务)及市内用户中继线调整后的资费标准;自2001年1月2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因特网专线上网网络使用费及拨号上网网络使用费调整后的资费标准;自2001年2月2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国内长途电话和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调整后的资费标准;自2001年2月21日起,现行所有附加在电信业务基本资费上的附加费一律取消;固定本地电话资费和拨号上网通话费执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分省实施,新资费标准自2001年2月21日开始执行,最迟不得晚于5月21日;智能网业务的通话费调整与相应的国内长途电话、国际及港澳台电话和本地电话的资费同时进行调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执行时间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移动电话用户拨打国内长途电话和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资费的执行时间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一致,自2001年2月21日起,全国统一执行国内长途电话和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调整后的资费标准。调整后,移动电话用户拨打国内长途电话和国际及港澳台电话按照移动电话通话费(以1分钟为计费单元)加相应长途通话费(以6秒为计费单元)收取;自2001年1月1日起,取消附加在基本资费上的附加费。

  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时间为:自2001年1月1日开始,调整互联网接入业务和IP电话业务资费标准。

  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的执行时间为:自2001年1月1日开始,调整IP电话资费标准。

  铁道信息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时间为:自2001年3月1日零时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电信资费标准。

  信息产业部要求各电信公司应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全力改造现有设备,保证电信资费调整的按时执行,并将资费调整的时间及有关情况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