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
为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改进贷款分类方法,加强银行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出《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在我国各类银行全面推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
通知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是各类银行实行贷款风险分类的基本标准。各行可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行不良贷款的种类和特征,制定贷款风险分类的具体标准,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通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各行应按贷款风险分类结果,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将修订《贷款通则》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中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并按新标准对各行的不良贷款进行考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