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原副厅长郑道访因贪污、受贿受到法律严惩后,省交通厅及其下属单位的一批贪官也纷纷“落马”。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从去年10月至今年3月,省交通厅及其下属单位已有10名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因经济犯罪而被判刑。?
据了解,这些干部皆学历高,身居要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是他们犯罪的典型特征。1998年5月,省交通厅下属企业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下称川高公司)收购了北海国际招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法人股,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了“感谢”川高公司在收购过程中的支持,北海招商的总经理王进(已在刘中山贪污案中被判刑)决定以送“原始股”的名义,给新进董事会的川高公司的有关人员一些“好处”。于是,川高公司原总经理向南阳,原副总经理宋文达、陈万强,原投资部经理汤晓峰“栽”在这所谓的“好处”上。向南阳按照级别的高低,写下自己10000股,刘文达、陈万强各8000股,汤晓峰4000股的标准交给了王进。后来,王进称原始股卖了赚了钱,于1998年底至1999年初分别交给4人10万元、9万元和4万元的感谢费,他们欣然接受。?
据悉,在10名副处级以上被判刑的人中,受贿金额最高的为四川省成绵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物资处原处长甘业民。1997年至2000年3月,他利用担任为单位采购和运输钢材、水泥等物资的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总金额高达105万余元,因而他被处以重刑。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甘业民有期徒刑15年。?曾英记者阳敏?
附:四川省交通厅及其下属单位被判刑的10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名单。?
甘业民:受贿105万余元,省成绵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物资处处长,被判徒刑15年;
谢隽:受贿15万余元,省成绵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物资处副处长被判徒刑8年;
陈昌立:受贿19.4万元,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被判徒刑11年,没收财产;
向南阳:受贿10.9万元,川高公司总经理,被判徒刑6年;
黄兴林:受贿7万元,成雅高速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被判徒刑5年6个月;
陈万强:受贿9万元,川高公司副总经理,被判徒刑4年;
艾敏:挪用公款19.5万元,省重点公路工程监理处处长,被判徒刑3年,缓刑5年;
宋文达:受贿9万元,川高公司副总经理,被判徒刑3年,缓刑4年;
汤晓峰:受贿4万元,川高公司投资部经理,被判徒刑2年,缓刑3年;
孙大志:受贿2万元,省交通厅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被判徒刑2年,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