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药品回扣事件水落石出 传染病医院32人受处罚
经宁波市纠风办、卫生局和传染病医院调查核实,由蹊跷巨款牵出的宁波传染病医院药品回扣事件终于水落石出。昨天,宁波市卫生局就涉及收受回扣人员的处罚结果进行了通报。
据披露,此次药品的回扣共涉及35人。其中33人已承认在今年1至2月份收到回扣款合计4.5106万元,其中最多的一个所收回扣款达6500元,最少的为110元。一人因在卫生部门规
定的4月初就将回扣款上缴,因而免予处罚,其余32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此事件涉及党员9人,收回扣款1000元以上的有6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的党纪处分。同时,受政纪处分8人,其中警告5人,记过2人,撤销行政职务1人。另有12人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他们将在5年内不得晋升高级职称,4年内不得晋升中级职称,2年内不得晋升工资。其中拿回扣款达6500元的一名副主任医师被处以留党察看2年、罚款近2万元、由副主任医师降到医师并在5年内不再晋升的处罚。这32人都按所收回扣款的3倍被扣罚奖金。对提供回扣款的4家药厂的药品,宁波市卫生局责令在全市医院停止使用。
宁波市卫生局局长何一天说,由于这次药品回扣事件涉及医护人员多、金额大、社会影响坏,而且发生在卫生系统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刀口”上,属于顶风作案,因而决定对市传染病医院院长、党委书记追究领导责任,要求他们写出书面检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