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缅甸、柬埔寨、文莱 我国出境游又添四国
2001年5月30日    时间:2001年5月30日 浏览数: 打印

  昨天,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日前,中国已与越南、缅甸、柬埔寨、文莱四个国家达成协议,从6月10日起,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出境游”的形式,在旅行社的组织下,前往这几个国家旅游。

  中国旅行社出境部有关人士介绍说,在此之前,到这几个国家旅游采取的是“边境游”形式,游客办理的是边防证,只能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因此南越、如胡志明市等较远

  的地方就去不了了。而采取“出境游”方式后,游客办理的是正式签证,所组的旅游团还可与目前已批准为旅游目的地的旅游线路联结,并且可以过境香港、澳门。此外,将边境游纳入出境游有利于有关部门的规范和管理。

  据悉,目前一些有权经营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已开始着手组团。中旅和南方航空公司合作,将于6月15日首先组团赴越南、柬埔寨,行程8天,途经金边、吴哥窟、河内、下龙湾、胡志明市、古芝地道和头顿等地。

  到此为止,中国公民能够以出境游形式出游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