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资的宝洋厂“非法搜身”事件被连续报道后,引起中外媒体的高度关注。昨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韩国MBC电视台及广东卫视等媒体与本报记者联系,并一同前往该厂采访了韩籍董事总经理河元浩先生。
河先生看上去有些疲惫和憔悴,他说参加工作30年来,头一次经历“侵犯人权”的事情,经过反思后,这两天吃不下饭,也睡不着觉,心情特别沉重。“其实我最大的障碍是语
言不通,影响了与中国工人的交流和沟通,感受不到工人情绪和想法。”河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一问一答的翻译都是在中国籍管理员的帮助下进行的。
记者:你对“搜身”事件有何看法?
河元浩:虽然是突发的事件,但事件本身的性质是违法的,我们很对不起那些女工。
记者:对于56名女工对厂方的“非法搜身”提起诉讼,厂方持何种态度?
河元浩:我们会以最积极的态度来解决这起事件。如果可能,就在短时间内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调解整个事件;如果女工们一定要通过诉讼,相信中国法律的判决也会很公正。
记者:到现在为止,厂方对工人有没有什么表态?
河元浩:我已在公众场合对56名女工进行了多次道歉,从私人感情上说也会安排时间去慰问她们。但因我不会听、讲中国话,怕和女工们无法交流,如果翻译有误差,又会产生新的误会。
记者:如果到时法庭对“搜身”案件有了判决,你会接受吗?
河元浩:相信法庭会尊重事实,会公正判决。对于判决结果,我会接受的。
记者:你从“搜身”事件中吸取了什么教训,厂方将如何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河元浩:我觉得工人们是我的财富,善待他们就是善待我自己,以后“侵犯人权”的事情决不会发生了。厂方也会在管理上更科学化,更人性化。
深圳龙岗区韩资企业宝洋产业制品厂仅凭怀疑有人偷窃工厂物资,即对56名女工实行长达1个多小时的搜身侮辱(本报8月4日曾做报道),事件发生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深圳市领导:要追究肇事者责任
深圳市委、市政府对此事高度关注。4日下午,深圳市副市长王穗明明确表态:要追究
“搜身”事件主要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市委、市政府一定会给受辱女工做主,严禁厂方再发生体罚女工及侵犯人权的事件。她说,不管哪个国家到中国办厂,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当地法院:正式受理56名女工诉讼
记者从女工的代理律师处获悉,女工们联名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已正式受理。据悉,56名女工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厂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每人2000元,赔偿精神损失每人3万元。事件发生后,不少女工头昏眼花,需每天吃药,医生说是“心因性反应”,说明女工身心受到极大损害,提出的法律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律师介绍,此案是集体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费为每人100元。鉴于女工们的实际困难,法院同意缓交5600元的诉讼费。缓交诉讼费是法律援助的一种形式。法院视案件审理情况,最终还可判定诉讼费减免。
受辱女工:不讨回公道无脸见家人
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56名受辱女工几乎都没有将搜身一事告知家人。受辱女工代表陈雪说,她们全是来自外省乡下,农村人的思想都很保守,家里人要是知道这件事,肯定会觉得很不舒服的,要是就这样被工厂辞掉,又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她们的清白,那家人很可能觉得她们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即便家人可以谅解,村里的人也会说闲话的。“现在只有让法院来证明我们的清白,还我们一个公道。否则根本没脸回去了。”
韩方总经理:只怪我对中国法律不了解
宝洋厂非法搜身事件被揭露后,引起媒体高度关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韩国MBC电视台及深圳当地诸多记者一同前往该厂采访了韩籍董事总经理河元浩。河元浩说,参加工作30年来,头一次经历“侵犯人权”的事情,经过反思,心情特别沉重。他说自己虽然是工厂的总经理,但也是工人出身,因此对工人的身份很了解,冒犯工人的人身权利实在是不应该。“只怪我对中国的法律不很了解。事件本身的性质是违法的,我们很对不起那些女工。”河元浩说,“我已经一再对56名受辱女工道歉,并会以此为鉴。我们的产品是手工制作,培养一个熟练工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工人就是我们的财富。我希望女工们不要离开宝洋厂。”
记者还采访了宝洋厂韩籍行政经理李先生。他表示,既然女工们已提请诉讼,厂方也只有应诉。但考虑到诉讼期会较长,会影响厂里的生产,对女工们的身体也会有影响。出于双方利益考虑,厂方希望能在法律专家参与协调下,尽快解决这一事件。不过,他认为女工们提出的3万元精神损失赔偿费太高,“如果有律师参与调解,只要依照相关法律条款,最后该赔多少就赔多少,即使一两万,我们也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