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内容 夸大作用 8种药品广告暂停
据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记者张建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决定收回8份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相应批准文号的药品广告发布活动。
据了解,这8份药品广告在发布时存在篡改审查内容、夸大药品作用等违法行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把这些违法药品广告行为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查处。
被依法收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8家企业及产品分别是:广西花红药业厂生产的“花红片”、上海奈科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碳酸钙咀嚼片(凯思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西布曲明胶囊(可秀)”、贵州益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莲花胶囊”、湖北广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抗骨增生片”、长春三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熊胆滴眼液”、湖北龙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熊胆乙肝胶囊”、武汉中联制药厂生产的“中联牌泌尿宁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