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党政机关将大幅压缩 精简人员3000名
2001年6月12日    时间:2001年6月12日 浏览数: 打印

  广州6月11日电 今天上午,《广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印发至全市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市直局以上单位,同时下发的还有《广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

  按照改革方案,广州市委设置纪委机关和其他9个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1个;政府工作部门由现在的55个减为41个,共精减25.5%。

  在人员编制方面,市级机关编制将精减40%,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将从原来的7640名减至4584名,加上1999年后新增行政编制人员15名,共核定行政编制4599名。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一般配备1正2副,各部门不再配备部门领导助理。市委、市政府设秘书长、副秘书长,领导办公厅工作,不再设办公厅正、副主任。

  此次精简机构,力度最大的要数撤销了企业色彩浓厚的公用事业管理局,其管辖的城区煤气、供水、公交等纳入到市政园林局。

  据了解,对广州市此次的机构改革,中央和广东省明确规定了两条政策:一是本次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在没有找到工作之前,3年内工资照发;对清退的各类临时人员,可酌情发给一定数量的安置费。二是将分流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公务员转入企业工作,执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据悉,本月底前,广州市将基本完成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和人员定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