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来自国家禁毒委的报告
去年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86万 2001年6月26日    时间:2001年6月26日 浏览数: 打印

  核心提示

  人类最大的敌人就是人类自己。毒品的蔓延正日益威胁着中华民族的未来。在“6·26”又一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大脑里升腾而出的是这样一句句可怕而又并非危言耸听的文字。看一看这些数字吧:去年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86万,实际吸毒人数远大于此;目前全国涉毒的县市已占总数的72.7%,全国绝大部分城市都有毒品问题。枯燥的数字背后是生命被践踏、家庭破碎、犯罪增加。“白魔”就在我们身边,拒绝毒品、关爱生命,是每个人都面临的课题。

  访谈篇

  毒品蔓延 威胁着中华民族的未来

  国际禁毒日访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6月26日,这个特殊的日子不断警醒着人们:毒品的发展蔓延,正在日益威胁着社会的健康发展,威胁着中华民族的未来。在又一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记者采访了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请问近一个时期我国禁毒工作的重点是什么,取得了哪些成绩?

  贾春旺说,近年来,中国政府继续坚持“禁绝毒品”的目标,把禁毒作为事关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大了各项禁毒工作力度,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正确的禁毒方针、政策和措施,禁毒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去年,中国禁毒部门以加强边境地区堵源截流和创建“无毒社区”为重点,对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进行了集中整治,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冰毒犯罪和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项行动,在东北、西北一些林区开展了航测铲毒行动,并深入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了多边和双边的国际禁毒合作,各项禁毒工作又有了新的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2000年,中国公安禁毒部门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9.6万起,比1999年增加61.4%。

  今年以来,尤其是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以来,中国公安禁毒部门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万名,缴获海洛因2.2吨、鸦片1.2吨、冰毒2吨、摇头丸64万粒、咖啡因40.3公斤;缴获安眠酮9吨、杜冷丁1.7万支、罂粟壳18.6吨、各类易制毒化学品40.8吨,铲除毒品原植物10.7万株。

  ■请问我国近年来毒品形势如何?出现了哪些新的特点?

  贾春旺说,尽管近年来我国禁毒工作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由于受世界毒品泛滥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毒品问题仍在发展、蔓延,禁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从外部环境看,境外毒品对我国形成“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态势,危害不断加剧。在我国西南境外,“金三角”毒源地海洛因生产居高不下,冰毒产量日益增多,对我国的渗透活动十分猖獗。1999年以来,全国共破获101起万克以上海洛因大案,缴获的9吨多海洛因全部来自“金三角”;西北境外,“金新月”毒品对我国的潜在威胁很大;东北境外,制贩毒活动猖獗;东南沿海境外,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毒品和K粉(氯胺酮)、LSD致幻剂等新型毒品也不断流入我国境内。

  从国内情况看,毒情也有新的发展。一是毒品消费市场不断扩大,毒品种类向多元化方向发展。2000年,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为86万名,涉毒县(市、区)2084个;吸毒人员仍以吸食海洛因为主,但是,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兴奋剂在吸毒人群中的传播速度极快,吸食人数急剧增多,尤其是大中城市文化娱乐场所吸食摇头丸现象比较突出。二是制贩冰毒案件增多,规模越来越大。仅去年,全国就破获冰毒、摇头丸案件230多起。三是境内外相互勾结,非法买卖和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猖獗。近年来,从我国向“金三角”、“金新月”走私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素案件时有发生。此外,毒品问题也诱发了杀人、盗窃、抢劫、诈骗等治安问题和各种社会问题。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共报告艾滋病毒感染者22517例,其中因静脉注射毒品传播的占70.9%。

  ■今后禁毒工作将有哪些新的举措?

  当前,各级禁毒部门要积极策应正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切实加大禁毒工作力度。要继续加强堵源截流工作,西南边境地区要认真落实2000年西南地区堵源截流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切实加大反毒品渗透的力度,抓好“三道防线”公开查禁网络的布局调整。公安禁毒、边防、海关、军队和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口岸、交通要道、车站、机场等的公开查缉,全面提高堵源截流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加大对冰毒、摇头丸等苯丙胺类新型毒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要组织各地公安机关加强对打击冰毒犯罪规律特点的研究,强化侦查工作,努力破大案、挖毒窝、打毒枭,要继续深化对毒品危害严重地区的集中整治工作。全国挂牌的17个重点地区要在前一阶段集中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乘势而上,继续深化对毒品危害严重地区的集中整治工作,年内务必改变重灾区面貌。要进一步强化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强化“双堵、双查、双处”工作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核查工作,防止和减少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禁种铲毒工作,严格落实禁种铲毒者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严厉打击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巩固禁种铲毒成果。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国,尤其是周边国家的禁毒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的毒品犯罪。(新华社专访本报有删节)

  行动篇

  建无毒社区灭毒源 青年志愿者担先锋

  当前,我国毒品形势十分严峻:国内吸毒贩毒活动日趋严重。去年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数已达86万,同比增长26.3%,实际吸毒人员数字远大于此数字。目前,全国涉毒的县(市、区)已达2084个,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72.7%,全国绝大部分城市都有毒品问题。因此禁毒工作由部门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已是新时期对禁毒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正式起始于1999年8月。1999年8月9日至11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包头召开全国禁毒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会议上,内蒙古、云南、广西、贵州、浙江等地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经验,他们的做法就是:以城乡小型社区(城市一般是街道,农村一般是乡镇)为单位,按照属地管辖,把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各个方面工作任务分解量化,分阶段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建立覆盖整个辖区的禁毒管理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努力实现“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的目标,最终建成“无毒社区”。

  目前,创建“无毒社区”的工作正在全国顺利开展,已经取得了不少阶段性成果,一些地区已出现了吸毒人员滋生率下降的良好势头。“无毒社区”最大的创举是摸索出了一条全民禁毒的新路子。

  青年志愿者是我国在禁毒实践中脱颖而出的又一支生力军。1999年8月,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在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开展禁毒宣传“五个一”工程。其中之一就是“培养一批青年禁毒志愿者”。

  两年来,北京、江苏、广西、湖北及全国其他许多地方的禁毒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密切配合,在开展禁毒志愿者行动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在此基础上,今年初,国家禁毒委决定,上半年在北京、江苏、广东、湖北、重庆等省市,选择1至2个城市的若干社区进行禁毒志愿者行动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国推广。6月26日,北京举行禁毒志愿者总队成立大会。

  知识篇

  “国际禁毒日”的由来: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在维也纳召开了由138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管制麻醉品滥用今后活动的综合性多学科纲要》,向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提出了在今后的禁毒活动中开展综合治理的建议,并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为了纪念这次意义重大的国际禁毒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这项建议同年被联合国采纳。

  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它具有依赖性、非法性和危害性。

  什么是冰毒?有哪些危害?

  冰毒,即甲基苯丙胺(又称甲基安非他明,去氧麻黄素),属于苯丙胺类中枢神经兴奋剂,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其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ice)。吸食冰毒可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在人体内的作用快而强,一旦断药,会出现戒断症状。用药后精神兴奋,对食物和睡眠的要求降低,常导致激动不安和暴力行为。

  什么是“摇头丸”?有哪些危害?

  “摇头丸”是安非他明类衍生物,是亚甲基二氧甲基安非他明的片剂,属中枢神经兴奋剂,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摇头丸”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有很强的精神依赖性,对人体有严重危害。